2009年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将有新调整
[作者:吉帆帆] [来源:马鞍山广播网] [浏览:29][发布:2008-06-20 08:46:40]

记者吉帆帆、通讯员刘兴鸿报道:

  6月19号下午,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教育局四部门联合座谈,共谋调整我市2009年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根据初步商讨的结果,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政策将在明年开始与现行的城镇职工医保相关政策进行衔接,城镇居民每缴费4年可以折合成城镇职工医保一年的缴费年限,从而使参保居民的医保待遇得到相应的提高。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减轻居民的医疗负担水平,城镇居民医保的医疗待遇也将被适当提高,包括降低医疗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具体的调整政策将在综合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调研和核算,于近期出台。劳动保障部门将从9月1号起按照调整后的新政策,全面展开2009年度的参保登记工作。

  记者将对新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进行及时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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