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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非机动车要登记上牌
[作者:] [来源:安徽日报] [浏览:0][发布:2007-11-01 09:44:15]
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日前下发通知,对全省非机动车登记和核发临时通行标志工作作出部署。根据通知要求,11月1日起,非机动车登记和核发临时通行标志工作将启动。
需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包括4类: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人力三轮车;省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非机动车。针对大量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又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有动力驱动装置的车辆,将发放有效期不超过3年的临时通行标志。
非机动车登记和核发临时通行标志共设立2项收费项目,一是非机动车号牌工本费每车12元(其中含登记证工本费2元);二是临时通行标志工本费每车32元(其中含登记证工本费2元)。同时规定,对列入城乡低保的人员,在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城乡低保卡(证),免收非机动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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