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由合肥市建委牵头召开道路窨井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局、供电、供水、燃气、热电、排水、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铁通、有线、交警13家窨井产权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开始前,主办方还特别向每一位参会者发放了一张“2008年媒体报道无盖窨井伤人十大事件”的宣传单,这些血淋淋的事实与案例震惊和警醒着在场的参会者。多数单位“不达标”
合肥市窨井应急处置中心负责人首先介绍了近期窨井投诉及处理情况分析。最近一段时间,窨井投诉的夜间处置量较大,6月1日至8月27日,处置中心共接到320起窨井投诉,应急中心夜间处置了100多起。处置中心负责人还针对新安晚报连日来报道的多起窨井伤人事件的成因进行了剖析。大家一致认为,目前合肥市的窨井管理在应急处置上已经形成快速反应机制,但缺失面在于产权单位尚未建立应急维修机制。根据合肥市出台的窨井管理文件的规定,窨井缺失或损坏后应在2个小时内完成补盖或维修。而现实中,大多数产权单位都达不到这一要求,一些窨井盖在被盗数日后仍未能补上。何为“情节严重”?
“小井盖却是大问题,一定要引起各家产权单位的重视。”合肥市建委副主任窦庆淮在会议上一再强调说。他介绍说,为了加强窨井管理监管力度,主管部门将在《合肥市城市窨井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研讨和出台实施细则。建设部门决定依据管理办法向情节严重的窨井产权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下发警告通知书。“情节严重”的界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接到补缺或维修通知后,在一定期限内未及时完成;发了通知未按时补缺造成严重后果;未按照要求向窨井应急处置机构配送规定数量和规格的井盖。此外,合肥市建委还将牵头与13家窨井产权单位签订责任状,以督促确保窨井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每天要丢六个井盖
当天会议上还公布了2007年11月至2008年8月合肥市窨井管理应急处置中心接到并处理的窨井投诉情况。数据显示,这期间共受理并处置了1761起窨井盖缺失的投诉。其中,位居前五名的产权单位分别为电信(358起)、重点局(340起)、排水办(176起)、城投公司(110起)、供电(90起)。平均算下来,一个月有170余起窨井丢失、被盗,平均每天近6个。
不少窨井产权单位纷纷提出,目前对盗窃和收购窨井设施的处罚太轻,建议公安部门以后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对公共设施偷盗行为的打击。(杨丹丹 何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