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买枪只是偶尔打兔子 被举报后获刑三年
[作者:] [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284][发布:2008-10-27 07:49:00]

  中安在线讯 (通讯员:计金娣、胡厂) 淮南市潘集区田集街道某村村民刘某因长期做运输生意,为防身之用,便于2005年在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县,以4000元价格从一个外地人手里卖了两把自制火药枪。其买回家中后,只偶尔用来打过兔子,并没有做过其他。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他却因此触犯了法律。10月24日,由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因犯非凡持有枪支罪被该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猎枪2支枪弹3枚予以没收。

  2008年8月1日上午10点钟左右,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潘集区田集街道刘庙村村民刘某家中藏有枪支!接到报警后潘集公安分局立即组织民警到刘某家中搜查,果然在其家中查获枪支两把,子弹三发,刘某被当场抓获。经审查,被查获的两支枪支均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

  刘某被抓获后追悔莫及,他说只是购买了两支枪以防不测,没想到后果却如此严重。然而法律并不因为刘某不懂法就免除其罪,刘某的教训也说明了我们普法宣传工作的力度急需进一步加大。

责任编辑:张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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